湖北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保障工程监理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湖北省工程监理市场各方参考使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试行)
目 录
1 总 则···································································1
2 综合费率法·····························································3
3 人员综合费用法·······················································4
4 附 则···································································4
附表1 工程监理综合费率表····································· 5
附表2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 6
附录A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一览表························ 7
附录B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9
附录C 工程监理费构成表································10
附录D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12
— 1 —
1 总 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
筑工程,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
理。发包人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
同,而监理的取费则是监理合同的核心条款,因此应当制定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
准》)。
1.2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
项目批准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对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
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的要求,代表发包人实施监督,并依法对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监理责任。
1.3 《标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以及权责一致的
原则,体现了现阶段监理服务价值与价格的基本一致。
1.4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计取的监理服务费应当与建设
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服务相一致。
1.5 《标准》适用于在湖北省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概算的编制、工程监理
— 2 —
招标投标、监理合同洽谈的参考。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
务,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
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及标
准。
1.6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应充分体现优
质优价的原则,其所提供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品质应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
容和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成本的价格,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
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
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7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依据工程
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
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
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
职责的服务活动。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按照
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工程
监理可提供的主要工作内容参见附录 A 和与之相适配的人员参
见附录 B)。
1.8《标准》按综合费率法和人员综合计算法两种形式,根
据合同双方意愿选择计费方式(工程监理费所包含的内容参见
附录 C)。
— 3 —
1.9住建管理部门将对监理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考核收
费过低的项目成本及执业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2 综合费率法
2.1 按综合费率法计算的工程监理费=计费额×综合费率×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2.2 计费额是指工程概算投资额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
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2.3 综合费率见附表 1。
2.4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 D。
2.5 发包人如有必要将施工阶段某一分部工程(如基础工
程、人防工程、精装饰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等)的工程
监理业务单独委托给监理单位,则应以该分部工程的概算造价
作为计费额计算相应工程监理费。
2.6 发包人确有必要只委托工程监理某一部分工作内容
(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给监理单位,
可按照其委托部分所占全部工程监理的工作量比例计算工程监
理费(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单项监理
费分别按不低于项目工程监理费总额的 40%、10%、10%、
40%计取)。其中,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
是监理的法定职责,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质量控制和安全
— 4 —
生产监督管理的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
70%。
3 人员综合费用法
3.1 按人员综合费用法计算的工程监理费=∑(各类监理
人员综合费用×相应监理人员数量×相应监理人员服务时间)×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3.2 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包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
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和税金。监理人员综合费
用构成与计算见附表 2。
3.3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录 D。
4 附 则
4.1 本《标准》仅限于建设工程监理费的计算。如发包人
委托监理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投
标阶段、保修阶段,设备监造、项目试运行和项目运营的监理
或相关服务工作,其监理相关服务的计费可参照本《标准》协
商确定。
4.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
程。其它如交通、水利、电力、化工石油、国土等可结合专业
工程特点参照使用。
4.3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5 —
附表1
工程监理综合费率表
序号 计费额(万元) 综合费率(%)
1 ≤500 4.00
2 1000 3.80
3 3000 3.60
4 5000 3.40
5 8000 3.20
6 10000 3.00
7 20000 2.75
8 40000 2.50
9 60000 2.25
10 80000 2.00
11 100000 1.80
12 200000 1.60
13 400000 1.50
14 600000 1.30
15 800000 1.20
16 ≥1000000 1.00
注:1、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
2、本标准不包括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工期以外的延期服务费。
— 6 —
附表2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
单位:元/日·人
监理人员职级
项目监理机构
人员基本费用
企业综合
管理费用
企业利润 税金
工程监理人员
综合费用
① ② ③ ④ ⑤=①+②+③+④
总监理
工程师
高级职称 1000-1200
中级职称 800-1000
总监理
工程师代表
高级职称 800-1000
中级职称 600-800
专业监理
工程师
高级职称 600-800
中级职称 400-800
监理员 300-600
注: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元/日·人)组成见附录 c(1.1-1.4),费用取
值以岗位级别、职称与实际工作能力为参考依据。
2、各类监理人员综合费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用+企
业利润+税金,即⑤=①+②+③+④,其中: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基本费用
(根据市场调查情况适时公布);②=①×企业综合管理费率;③=(①+②)
×企业利润率;④=(①+②+③)×税率。
3、企业综合管理费率按 35%-45%计取,由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此费率。
4、企业利润率由监理单位自行确定,考虑监理企业和行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
展,一般按 10%-15%计算。
5、税金按国家规定计取。
— 7 —
附录A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发包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发包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发包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
或参加专题会议。
4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
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
9 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10 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
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
检。
13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
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14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
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发包人。
15 经发包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8 —
序号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6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
及相关验收标准。
17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
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发包人。
22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发包人。
— 9 —
附录B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工程类别 计费额(万元) 人员配备(人)
房屋建筑工程及
市政公用工程
1000以下 1-2
1000~3000 2-3
3000~6000 3-4
6000~9000 4-5
9000~10000 5-6
10000~30000 6-7
30000以上 不少于 8
注:表中人数为基本数量要求,实际配备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工期以及阶段
性高峰施工时需要临时增减监理人员等情况,保证监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并经合同双方协商后书面确定。其它类别的工程根据实际参考配置。
— 10 —
附录C
工程监理费构成表
序号 工程监理费构成
1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基本费用
1.1 现场监理人员的劳动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1.2 现场监理人员工资性补贴(含交通、伙食、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1.3 企业为现场监理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1.4 现场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或工伤支出
2 企业综合管理费用
2.1
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日常办公费(含电脑、复印、文具、相机、通讯、水电
气、车辆折旧等)
2.2 项目监理机构临时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费、租赁费
2.3
工程检测试验工器具使用费(包括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
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工器具等的购置费折旧、维修和
摊销费)
2.4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应付工资和工资性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交
通、流动驻外工地等补贴)
2.5
劳动保险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应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补助
费、6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
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2.6
特殊性工资(包括监理人员学习、培训期间、休假及探亲期间,停工期间
工资、女性孕期及哺乳期,6 个月内病假期间的工作等)
2.7 劳动保护费(含工作鞋、安全帽和制服等)
2.8 职工福利费(含防暑降温、过节慰问等)
— 11 —
序号 工程监理费构成
2.9
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办公费(含会议、电脑、打印、复印、文具、帐表、通
讯、印刷和通讯等)
2.10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包括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
资总额计提的费用,用于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再教育等)
2.11
固定资产费(包括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和车辆等的折旧、大
修、维修或租赁费,房产税、物管费、年检等)
2.12
差旅交通费用(包括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
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
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单位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
费、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2.13 业务经营费(人员招募费,项目现场检查、考核费用)
2.14 财产保险费(含不动产和动产保险费)
2.15 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活动经费
2.16 企业研发费(含技术转让费和技术开发费)
2.17
其他费用(含投标经费、质量认证审核费、广告、财务费用,法律顾问咨
询费和社会组织会费等
3 利润
4 税金
— 12 —
附录D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
序号
工程
类别
工程特征
工程难度
调整系数
1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普通工业厂房和物流、储备仓库工程 0.90
2 普通住宅和住宅小区工程 1.00
3 综合商业用房 1.10
4 按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含精装修) 1.15
5 综合性医院 1.15
6 地下四层及以上或基坑深度≥18M 1.20
7 100M≤建筑高度<200M 1.20
8
大跨度钢结构建筑(体育场馆、文化场馆、会展中心
等)
1.25
9 200M≤建筑高度<300M 1.30
10 建筑高度≥300M 1.35
11 古建筑维修;古遗址修复;文物古迹维护 1.40
12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园林工程;城市广场 0.90
13 直径<1M 的管道工程 0.90
14
直径≥1M 的管道工程;<3M
3
/S 泵站;<5 万吨/日
的给水厂或污水厂工程
1.00
15 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工程 1.00
16 中低压燃气工程 1.00
17 普通道路工程;人行天桥 1.00
18 长度<1000M 隧道工程 1.10
19 高压燃气管网;液化储气站 1.15
— 13 —
序号
工程
类别
工程特征
工程难度
调整系数
20 城市快速路;分离式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 1.15
21 互通式立交桥;地下通道;城市轻轨 1.20
22 单孔跨径≥100M 的桥梁 1.20
23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埋深≥5M 管道工程;顶管工程;≥3M
3
/S 泵站;
≥5 万吨/日的给水厂或污水厂工程
1.20
24 垃圾焚烧工程 1.20
25
1000M≤长度<3000M 的隧道工程;跨度≥12M
的隧道工程
1.20
26 单孔跨径≥200M 的桥梁 1.30
27
长度≥3000M 隧道工程;连拱隧道;浅埋暗挖隧道;
城市地铁
1.30
28 海(江)底排污管道;海水取排水、淡化及处理工程 1.30
注:1、其中不具备本表特征的工程项目,工程难度系数按 1.00 计算;
2、当工程特征适用两个及以上难度系数时,取其中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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