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写出图1网络图的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和总工期。
2.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应补充哪些施工进度计划的组成内容?
3.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特殊情况,重新绘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调整后的网络图总工期是多少?
4.根据重新绘制的网络图如各工序均按最早开始时间考虑,特种设备计取租赁费用的时长为多少?优化工序的起止时间后,特种设备应在第几周初进场?优化后特种设备计取租赁费用的时长为多少?
【参考答案】
1.关键线路为:A→C→F→H→I→L。总工期为:2+7+10+1+7+3=30(周)。
2.P177~178:除已编制的相应施工进度安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工程建设概况:拟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性质、用途、工程投资额,开竣工日期,施工合同要求,主管部门的有关部门文件和要求,以及组织施工的指导思想等。
(2)工程施工情况:拟建工程的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总高、总宽、总长、平面形状和平面组合情况,基础、结构类型,室内外装修情况等。
(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准备工作计划,劳动力需用量计划,主要材料、设备及加工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和机具需要量计划,主要施工方案及流水段划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求等。
3.调整后的网络图为:加虚工作③→⑤和⑥→⑦(注意:原图⑥⑦节点位置调换,因为要满足节点编号箭尾<箭头)
调整后的网络图关键线路为:A→C→F→K→L。此时总工期为:2+7+10+9+3=31(周)。
4.(1)按最早开始考虑,特种设备计取租赁费用的时长为7+10+9=26(周);
(2)优化工序的起止时间后,应在第6周初进场;
(3)优化后特种设备计取费用时长为3+1+10+9=23(周)。
(B工作与F工作之间有4周的时间间隔,所以可以考虑B工作推迟4周进场,即6周末,7周初进场,但是因为B工作只有3周的总时差,所以推迟4周影响总工期,只能推迟3周进场,即5周末,6周初进场。此时,B工作与F工作之间依然有1周的时间间隔,所以设备租赁时长为3+1+10+9=23)
(二)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2400m²,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砌筑工程采用蒸压灰砂砖砌体。建设单位依据招投标程序选定了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约定部分工作允许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
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项目质量总监组织编制了项目检测试验计划,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建设单位指出检测试验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错误,要求项目部调整后重新报审,第一批钢筋原材到场,项目试验员会同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对钢筋原材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本工程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梁板均为C30,地下部分框架柱为C40,地上部分框架柱为C35。施工总承包单位针对梁柱核心区(梁柱节点部位)混凝士浇筑制定了专项技术措施;拟采取竖向结构与水平结构连续浇筑的方式:地下部分梁柱核心区中,沿柱边设置隔离措施,先浇筑框架柱及隔离措施内的C40混凝土,再浇筑隔离措施外的C30梁板混凝土;地上部分,先浇筑C35混凝土至梁柱核心区底面(梁底标高)处,梁柱核心区与梁、板一起浇筑C30混凝土。针对上述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提出异议,要求修正其中的错误和补充必要的确认程序,现场才能实施。
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了竣工预验收。根据预验收所提出问题施工单位整改完毕,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峻工验收,建设单位认为程序不妥拒绝验收。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会商竣工资料移交方式,建设单位要求各参建单位分别向监理单位移交资料,监理单位收集齐全后统一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监理单位以不符合程序为由拒绝。
【问题】
1.针对项目检测试验计划编制、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正确做法,钢筋原材的复检项目有哪些?
2.针对混凝土浇筑措施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异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修正和补充哪些措施和确认?
3.指出竣工验收程序有哪些不妥之处?并写出相应正确做法。
4.针对本工程的参建各方,写出正确的竣工资料移交程序。
【参考答案】
1.(1)不妥之处:项目质量总监组织编制项目检测试验计划,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P187:正确做法: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
(2)复验项目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P289: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力学性能就是“拉冲疲”,复验拉伸性能中的“屈拉伸”)
2.地下部分应修正补充: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离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
地上部分应补充确认程序:柱、墙位置梁、板高度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同意,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
教材来源P196:
(10)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时,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时,柱、墙位置梁、板高度范围内的混凝土经设计单位同意,可采用与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相同的混凝土进行浇筑。
2)柱、墙混凝土设计强度比梁、板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两个等级及以上时,应在交界区域采取分隔措施。分隔位置应在低强度等级的构件中,且距高强度等级构件边缘不应小于500mm。
3)宜先浇筑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后浇筑低强度等级混凝土。
3.(1)不妥之处一: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了竣工预验收。
P257: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2)不妥之处二: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P257:正确做法:预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是:各专业分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分别向建设单位移交资料,建设单位将所有资料也包括自己的资料收集齐全后,统一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的,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为原件)。
教材来源P258~259:
(一)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三)
【背景资料】
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1600m²,基坑开挖深度6.5m,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筏板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场地狭小,基坑上口北侧4m处有1栋六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东侧2m处有一条埋深2m的热力管线。
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随后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方案采用土钉喷护体系基本可行,需完善基坑监测方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但被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整改。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升降机安全专项检查,对该项目升降机的限位装置、防护设施、安装、验收与使用等保证项目进行了全数检査,均符合要求。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3层进行了样板间施工,并对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时,施工单位以样板间已检测合格为由将抽检房间数量减半,共抽检7间,经检测甲醛浓度超标。施工单位査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对原检测的7间房间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施工单位认为达标。监理单位提出不同意见,要求调整抽检的房间并增加抽检房间数量。
【问题】
1.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现状,基坑工程周边环境必须监测哪些内容?
2.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有何不妥?并说明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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